主播说联播 | 明确执法活动“八严禁”“十不得”,有何深意?

时事   2024-11-01 21:21   北京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其中,明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点击视频↓↓↓

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如何进一步规范?我们看到,就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明确执法活动“八严禁”“十不得”禁止性规定。比如,严禁随意执法、趋利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再比如,执法人员不得以办案名义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自留置、处理、占用被罚没或被扣押财物等。
此外,在仪容举止、执法用语等方面也加以规范,要求执法人员举止文明,行为得体,不得使用粗俗、歧视性、侮辱性以及威胁性语言。
整体看,“八严禁”“十不得”标注了红线,明确了边界,立足于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着眼于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和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规范文明与公平正义。
据统计,2023年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到1.84亿户。个体经济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也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将激发市场活跃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对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来说,《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也是准绳,意在强化刚性约束,树立文明形象。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值得期待。


总监制/闫帅南

监制/李浙 主编/王石川

视频编辑/田思雨

编辑/战星岑 校对/高少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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