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法院“放水养鱼”两周执行到位

政务   2024-11-14 10:54   宁夏  


“没想到彭阳县法院执行效率这么高,钱款两周就到账了,真的很感谢你们,请务必收下这面锦旗。”近日,执行案件申请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固原市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对其高效执行、为民解困表示感谢。


2022年,某开发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某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完工后,某开发公司仍有22.3万元工程款未付清,2024年6月,某建筑公司向彭阳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某开发公司仍拒不履行义务,某建筑公司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某开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联系某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督促公司尽快支付工程款,并向其释明如不主动履行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某开发公司拒不报告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


执行干警遂到该公司依法传唤李某至法院,耐心做李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在强大的思想攻势和法律威慑下,李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愿意支付所欠款项,承诺待其他项目工程款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为尽量减少执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多渠道核实某开发公司经营状况,积极与某建筑公司沟通,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法,暂时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并给予其两周的履行期限,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某开发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将22.3万元工程款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案得以高效执结。


来源:固原市彭阳县人民法院
编辑:卢震宇

审核:赵霞、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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