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发放对象为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