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民们注意
内江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最新曝光名单出炉 👀
🔍 看看是哪些人和企业
违反交通规则被内江交警点名了
10月31日,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酒驾人员、高风险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和终生禁驾人员,进一步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震慑效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违法整治
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2024年10月1日,驾驶人黎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方向经平顺路往平坦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平顺路1KM+100M处时,与行人余某某相撞,造成行人余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黎某某驾驶车辆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行人余某某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过道路,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2024年10月2日,驾驶人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东兴区西林大道方向经北环路往晨望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北环路海码头外人行横道时,与正在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杨某某相撞,造成行人杨某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周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停车让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2024年10月19日,吴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从隆昌市金鹅街道白塔路方向沿隆泸大道往友谊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金鹅街道隆泸大道友谊路口时,与贺某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相撞后又与前方三辆在路口等红绿灯的车辆相撞,造成贺某某受伤及搭乘普通摩托车的人员受伤、五车受损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依法认定,驾驶人吴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酒驾警示
1、2024年10月2日,驾驶人吴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兴区西林大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挡获,经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仪对吴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9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针对吴某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1300元的处罚。
2、2024年10月2日,胡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兴区西林大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挡获。经现场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仪对胡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针对胡某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1300元的处罚。
高风险运输企业
1、内江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
2、内江宏昇物流有限公司
3、内江市运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4、内江市永威运输有限公司
事故多发路段
1、万里大道高坝电厂外路段道路宽,过往车辆车速快,且为急弯,同时设有公交车站,人流量较大。
2、内安路双才场镇路段。
终生禁驾人员
2024年5月4日4时46分,曾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高速公路客运中心方向往松山南路方向行驶,行驶至甜城大道与松山南路交叉路口处时,与同向行驶的由傅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载高某)发生碰撞,造成傅某、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高某经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2024年10月17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法嫌疑人曾某作出终生禁驾处罚。
来源:i内江
文稿:付垚霖
编辑:兀非凡、黄小梅
责编:许航
审核: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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