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是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巡回授课的第二天。讲师团继续通过授课辅导和座谈调研,对刑事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条线干警在审判执行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传经送宝,促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推动宁夏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
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组组长、四级高级法官陈荃以《强制执行实务问题探讨》为题,为全区法院执行条线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410余人进行视频授课。授课围绕执行依据的可行性、到期债权执行问题、执行财产和破产财产区分标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4个方面,重点对执行依据的把握、执行业务中到期债权的执行、擅自支付的情形认定、执行和解、执转破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讲解。
“授课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听完之后很有收获、很受启发,对我们今后办好执行案件很有帮助”……,干警普遍表示,讲师团授课法官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授课辅导既有法律理解适用的解析,又有具体案例的剖析指导,对于宁夏法院探索办理“执转破”案件,进一步推进建立“执破融合”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将进一步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努力推动宁夏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期间,讲师团还深入到部分基层法院和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进行调研。上午,讲师团成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张爱晓到兴庆区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调研,与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
“今天来盐池县法院,就是想和基层一线办案的法官面对面交流,探讨审判执行实务当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当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到全国相对薄弱法院盐池县人民法院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帮扶指导。
“自被确定为相对薄弱法院以来,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知弱图强、凝聚力量,奋力抓好致薄的5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整改整治……”“院庭长办结案件2986件,同比增加17.7个百分点……”。座谈会上,盐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超介绍脱薄进展情况。
“被执行人死亡后,对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置?”“可以依照程序先恢复执行,如第三人提出异议再行处理”“从第三人处扣押在案的赃证物应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涉及刑民衔接”……,座谈调研中,围绕刑民交叉问题、被执行人死亡如何执行、涉黑案件财产处置等实务问题,讲师团与盐池县法院刑事、执行业务条线法官进行交流探讨,并结合法律规定和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逐一进行面对面答疑,手把手帮带指导。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的现场答疑,帮助我们解决了执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体、程序上的难点问题,他们既给出了具有指导性的解决方案,还传授了很多实用技巧和方法,为我们下一步做好执行工作拓展了思路、更新了理念”,盐池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苗佳说。
讲师团成员们表示,在授课辅导、调研座谈、答疑解惑中,不仅了解到宁夏法院在刑事审判、执行工作、脱薄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也激发了大家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思考,收获到了教学相长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