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根据《赣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市公安局调查,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审,拟确认曹琴2024年4月10日组织救火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授予“瑞金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现予以公示。
曹琴,女,汉族 ,1987年9月生,瑞金市中医院护士,群众,户籍地瑞金市象湖镇瑞明村白屋子小组。
公示期限: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平安瑞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97-2514121,通讯地址:瑞金市综治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二楼)。
附:曹琴见义勇为事迹。
瑞金市平安瑞金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曹琴见义勇为事迹
曹琴,女,汉族 ,1987年9月出生,瑞金市中医院护士,群众,户籍地瑞金市象湖镇瑞明村白屋子小组。
她是最平凡的人,却做着不平凡的事。戴起护士帽,她为患者筑起生命之墙;脱下护士服,面对火情,她勇于组织救火疏散群众,以其冷静、果断的行动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4月10日傍晚,曹琴下班回家,刚进入中央公馆小区便察觉到一股不寻常的烧焦气味。她立即警觉起来,并顺着气味找到了发生自燃的电瓶车。面对即将蔓延的火势,曹琴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物业人员紧急疏散楼上住户,同时安排丈夫为消防车指引路线,为救援赢得了宝贵时间。在火势迅速蔓延的紧急关头,她组织邻居们转移楼体周围车辆,并提醒被困住户和现场群众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爆炸造成伤害。当楼层因火势而断电,浓烟滚滚之际,曹琴及时在小区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提醒被困住户封闭门窗、原地等待救援,以防吸入有害气体造成危害。消防员赶到现场后,迅速控制并扑灭了火势,在确定没有人员伤亡后,曹琴默默离开了现场。
▍内容来源:瑞金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