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需做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要求加强人员配备,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教师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依法追究责任
压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层层传导。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监管,做到“有人管、不推诿”,该谁的事谁上。 加大违规的惩治力度。对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让法律条文硬起来。
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