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部现举行2024年本科生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一起了解励志奖学金的相关政策吧!
励志奖学金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一、评审条件
1.奖励资助对象
校(院)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年暑假转专业学生在原二级单位参评。
2.奖励资助额度
每生每年5000元。
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学习年限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
5.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 30%(含 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 50%。
6.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一项励志奖学金;
(2)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
2.班级经过评议,按照名额推选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还需经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学部初审
学部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根据支撑材料,按照评选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校(院)评审公示
各二级单位公示无误后,提交相关材料至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汇总,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差额评审,提出学校评审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系统填报
公示结束后,各二级单位根据评审推荐意见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填报。
(五)省级/国家级终审
校(院)公示无误后,按照要求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省级/国家级审核,结果将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发放
省级、国家级审核通过并公示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批示情况,由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奖学金系统报送工作,计财处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三、评选纪律
(一)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要组织班主任、学生骨干集中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强调评审过程中的纪律性,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次分配、截留挪用、简化程序、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二级单位要确保按流程进行全院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出现的学生异议,要进行落实、排查,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2020版)》进行。
励志奖学金作为资助体系的一部分,深刻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鼓励着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引导成为建设祖国的专业人才和新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