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封水投”)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5年6月注册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信用评级AA,为开封市属骨干企业。公司业务布局涵盖城乡供水一体化、河湖水系水环境治理、水务投资、工程建设、涉水产业开发5大业务板块。公司以服务于开封城市开发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及城乡融合发展中的涉水业务为功能定位,以成为区域内一流的国有水务投资、建设、经营集团为公司愿景,聚焦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城乡融合发展,着眼构建水务项目“谋、投、融、建、营”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为开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思想端正,无违纪、违法或不良从业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条件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及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其中包括:综合办公室经理岗、经营管理部经理岗、行政专员、财务专员、人力资源部专员、经营管理部专员、工程部专员等岗。岗位详情见: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受聘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被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应聘者应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及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4.本次招聘流程委托开封市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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