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一起汽车团购特大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杨赢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上海昶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注册成立。从2018年开始,杨赢冰成为该公司实际经营者。
接手后,杨赢冰以低价团购汽车名义,招揽客户签订汽车代购合同并收取客户购车款,约定在付款后1-3个月内向客户交付车辆。
然而,由于公司持续亏损,杨赢冰伙同其他13名被告人以“高买低卖,骗新还旧”的模式持续经营,即向客户收取低于市场价3%-10%的购车款,嗣后编造“拼单人数不足”等理由,或承诺向客户支付延期补偿款,从而拖延提车时间。
人去楼空,集体跑路
期间,昶铭公司售后人员从其他汽车4S店或二级汽销代理处以市场价购入汽车后,选择性地向部分客户完成交付。
2022年12月,因被害人大规模要求提车,杨赢冰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
截至案发,造成1800余名被害人损失共计3.72亿余元。
上海二中院认为,杨赢冰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等,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赢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万元;徐宇鸿有期徒刑14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倪圣怡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万元;须子攸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车主集体维权
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柴黎娜、蒋胤捷、陈先亮、戴佳运、孟铁、戴文杰、郭争光、丁永青、贾晓捷、徐明志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3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