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民生   2024-11-22 09:01   云南  

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冬季食品安全预警

(2024年第11号)

 年末岁初之季,进补逐步进入高峰期,食用草乌、附子、附片及其制品(包括自制泡酒)中毒的风险增加,婚宴等较大规模宴请和农村集体聚餐频次剧增,冬季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时段。为有效预防冬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严防群体聚餐食物中毒。红白喜事和“杀猪饭”等活动采购食品要严格索证索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要卫生,厨师要有健康证。禁止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加工制作(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禽畜肉及鱼类,不提供隔夜凉菜,不提供无检验报告的散装白酒,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二、冬季进补需防范意外中毒。 要做好既是药品又是食品《药食同源目录》的宣传,防止以药为食、误食等原因引发的食源性中毒,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革除食用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自泡药酒的习惯。草乌、附子等都有一定毒性,不是食品,不能加工食用。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乌头、附子等毒性物品,并禁止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亲朋好友煮食或饮用时一定要坚决劝阻。

 三、选购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 广大人民群众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严禁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四、外出就餐风险管控。 外出聚餐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在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不建议参加聚集及群体性活动。同时,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凉菜冷食;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举办婚宴、生日宴等宴席时,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在就餐后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相关凭证。

 五、家庭聚餐注意事项。要正确烹调,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生吃的瓜果蔬菜一定要彻底清洗干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剩余蔬菜尽量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六、网购食品需小心。 网络订购食品成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卖则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要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饮食要注意干净卫生、粗细搭配、蔬果相伴。在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并第一时间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并保存好购物或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临翔市场监管
编辑:杨   斌
编审:付天美
责编:赵菁菁  
总编:杨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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