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奎屯市公安局党委动员会召开

文摘   2024-11-10 18:21   新疆  


奎屯融媒讯(记者 李颖 通讯员 朱永升 张健伟) 根据伊犁州党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11月8日,伊犁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奎屯市公安局党委动员会召开。


奎屯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前进主持会议。

会上,伊犁州党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张新刚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伊犁州党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奎屯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奎屯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列席会议。

张新刚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奎屯市公安局党委、广大干警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本着对党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严守巡察纪律,确保这次巡察任务取得实效。

张新刚指出,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做好巡察工作,巡察组要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全面查找影响制约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深层次问题,影响和制约伊犁州改革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市公安局党委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州党委工作安排。要扛牢政治责任、加强协作配合、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推进。

林前进表示,奎屯市公安局广大干警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认真对待此次巡察工作;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意识,抓好整改,切实以巡察工作推动全局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加速形成和提升奎屯公安队伍新质战斗力的有力抓手,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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