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区 人人参与丨洛江法院:纠纷化解“四步走”,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

政务   2024-11-21 23:00   福建  



“物业服务我不满意,凭什么要缴物业费?”这是一些小区居民的抱怨。
“物业也是小微企业,有的居民拒缴物业费,生存都成问题还怎么搞好服务?”这是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抱怨。
“小物业”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民生”。洛江法院积极发挥法院在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探索“四步走”工作模式,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事、烦心事,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共筑洛江全域幸福社区。


问题解析先行一步

召开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市委、区委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精神,成立工作专班。立案庭积极转变思路,从“解问题”到“找问题”,通过梳理近年来法院收案、委派物业调解委员会化解案件情况,分析纠纷成因、解决难点及协调事项,提出贯彻落实建议与具体举措,有效找准服务保障“切入点”。

洛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益铮还主动深入挂钩小区,通过现场考察、交流等方式,了解小区管理、消防安全、房屋修缮及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司法需求,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


难题解答走深一步

“向物业反映的墙面漏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服务这么差,我交什么物业费?”“我的房子未装修未入住,凭什么要我交物业费?”这是洛江法院法官了解拒缴物业费业主诉求时的缩影。

洛江法院积极落实区委“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部署,派出专业法官前往小区,倾听业主与物业公司心声,了解双方具体诉求。通过理清物业纠纷症结所在,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双方加强沟通交流,逐步消除了双方的抵触情绪和误解,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洛江某小区的几户临街商铺业主认为,其已经签署门前三包承诺书并自担门前三包,不享受物业服务,因此拒缴物业费。在法官的耐心解答相关法律政策下,商户与物业达成调解协议,商户当场结清了物业费。


多元解纷更快一步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洛江法院与区住建局签订协同意见书,建立府院联动信息共享、纠纷联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积极探索物业纠纷预防和化解路径。

吴某购买一套商品房,一直未装修入住,其认为该套房产系毛坯房,未实际入住,其未享受物业服务,无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讨物业费无果后,向法院起诉。洛江法院联合物业调解委员会,由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向吴某释法说理,解答疑虑,最终吴某当场结清物业费。今年以来,洛江法院诉前调解物业纠纷217件,诉前调解成功率72%。

此外,洛江法院还积极推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涉物业纠纷案件,高效化解物业纠纷。今年以来,审结物业纠纷154件,其中简易程序(小额诉讼)适用率85.06%。


根源解决踏实一步

洛江某小区业主陈某要装充电桩,物业拒绝盖章,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支持陈某诉求,充电桩得以顺利加装。该案判决生效后,洛江法院主动开展案后回访,实地了解判决履行状况,并就案件审理中业主反映的从业人员互相推诿等问题进行反馈,提醒物业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完善监督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努力为业主营造舒心、宜居的居住环境。

此外,洛江法院还选派专业素质高、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法官团队深入辖区内社区、小区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宣讲、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风险提示等各类司法服务,帮助防范物业管理方面法律风险,今年来累计开展法官进社区、小区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

下一步

洛江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多方参与的解纷路径,持续完善“四步走”工作模式,努力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洛江法苑

编辑:郭延红

二审:郭思婧

三审:庄培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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