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法治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昂仁、法治昂仁。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有关涉黑涉恶线索,特发此公告。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干扰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3.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欺压群众、横行乡里、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势力、家族势力、非法宗族势力;
4.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5.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在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违法拆迁的犯罪团伙,特别是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
6.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聚集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专门受雇他人插手矛盾纠纷,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
7.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校园贷”“套路贷”、暴力讨债和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8.散布传播虚假消息、违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9.借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围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煽动群众冲击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打砸毁坏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10.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11.通过所谓宗族势力、民间组织等,利用传统陋习,煽动、操纵、胁迫群众,干扰基层政权运行、干预执法司法、制造和激化矛盾纠纷、欺压驱赶群众的黑恶势力;
12.涉网“套路贷”、网络恶意索赔、“裸聊”敲诈勒索、网络暴力催收、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等新型黑恶犯罪;
13.以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非法垄断经营殡葬用品市场,误导销售、捆绑销售、欺行霸市、哄抬价格,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恶意破坏殡葬设施,危害群众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黑恶势力;
14.其他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一)全国平台举报
举报人可拨打12337全国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选择“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入口”,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全国扫黑办实时受理。
(二)电话举报
昂仁县扫黑办:
0892-8651668
昂仁县公安局扫黑办电话:
0892-8312699
(三)举报箱举报
县政府门口、公安局门口、办证中心门口、政法委门口,帕子水库项目部,以及各乡镇政府门口共设23个扫黑除恶举报箱,往举报箱里投送举报信即可。
三、保护措施
对于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复审:白珍
初审:何军 白玛央宗
编辑:来梦娜
来源:昂仁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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