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工业商贸局 定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5-01-08 19:24   陕西  
为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非公企业工作,按照《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的通知》,经县政府同意,由县工贸局、县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本次选聘名额为63名。每户非公企业选聘人数全年累计不超3人。
(二)选聘非公企业条件
1.定边县域内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
2.用人非公企业需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县工贸局、财政局需在首次发放选聘大学生薪酬补贴前,核实用人非公企业是否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如不缴纳,取消享受薪酬补贴资格);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对社会贡献突出,尤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非公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非公企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机构、民营普惠托育机构、羊毛防寒服、辖区特色产业或重点支持产业涉及的非公企业优先推荐。
(三)选聘人员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户籍不限;
3.毕业证须于选聘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四)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它组织、机构等;
2.曾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中被认定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人员、非公企业;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季节性生产经营的非公企业;
5.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含非公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6.已与选聘非公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已享受过该项薪酬补贴政策到期人员或中途离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非公企业。
二、申报资料
(一)选聘非公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选聘非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基本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发展规划和获得荣誉等);
(三)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非公企业承诺书(附件2);
(五)非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2024年注册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六)非公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期不少于三年;
(七)选聘大学生简历;
(八)选聘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九)2024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3);
(十)202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汇总表(附件4);
(十一)选聘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的,需县级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身份证明。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1日至17日
四、程序说明
充分尊重企业与大学生双向选择权利,参加选聘的企业需与选聘大学生达成聘用协议并签订劳动合同。申报工作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材料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要求和顺序整理成册(部分材料见附件),一式三份。经审核、公示合格后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五、补贴政策
市财政将给予选聘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薪酬补贴,补贴期3年,补贴资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补贴资金对公转账至用人企业,由用人企业及时发至选聘大学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工贸局  李旺旺  15029738657

                       县财政局 王子旖   13379579345

地   址:县政府前楼工贸局304办公室。
附   件:
附件1.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非公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3.2024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汇总表.docx


定边县工业商贸局  定边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来源:定边县工业商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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