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民警李燮为救一名跳河自杀的女子而牺牲,年仅39岁。
这个女生在网上被骂爆了,连身份信息都被扒了出来。根据网友的爆料,女生今年16岁,为了逃避上学专找人多的地方闹自杀。民警救了她两次,她为了活命把民警往水里按压。
网上流传的视频我看了好几遍,没有找到跳河两次的画面,围观群众两次抛绳倒是有的,女生第二次才接住。上岸后的抱怨应该是谣传,女生在接受采访时还表达了对警察的感激。至于她的个人信息,未知真假,就算是真的传播也是违法的。
即便讨厌一个人,还是得基于事实。接下来说点眼见为实的东西。
女生会不会游泳不知道,但她明显是有点水性的,起码比救她的民警水性好。民警不会仰飘,但她懂得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保持仰飘。
而根据警方的披露,他们接到报警的时间已经是夜里11点,女生“专找人多的地方自杀”可能性不大,但这么个人迹罕至的时间段到底是谁经过并报警存疑,很大可能是女生事前通知朋友或者自己报的警。
网上说女生没有任何呛水迹象,事后证明她也呛水感染了肺炎。但就当时的情况看,她比警察情况乐观。警察已经明显体力不支了,她至少还能撑一阵。
岸上抛绳子的人大概率也是民警,ta更像是要把绳子抛向自己已经体力不支的同事。警察出于本能去接那根绳子,但是被女生一把就推开了,还把警察的头一把摁进了水里。
一个闹着要死的女生,连一秒都没犹豫就把手伸向了绳子。而自知已经不行了的警察,用尽生命最后一丝力气,把女生推向了绳子,也推向了生。
强烈的反差让人泪目更让人愤怒。
我是那种安全意识特别强的人,没事就刷各种溺水救援的视频,类似的例子看得太多了,很多溺水者为了让自己活下去,都会拼尽力气拖拉救援者,把对方往水里摁以获得短暂的浮力。
把这些人称之为“水鬼”,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你把这场悲剧归因为一个女生恶毒的个例,就会远远低估水下救援的危险性。
但凡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成年人,压根就不会在不带任何救生装备的情况下跑到开放水域让自己溺水。更不会一边闹自杀,一边求生欲比谁都强。他们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更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极端自私本身就是一种坏。
十六岁的女生,三观还没有完整地建立,靠自残寻死博取关注,因为自己的自私和中二,就害死了一个忠于职守的民警,让一对年幼的双胞胎永远失去了父亲,太可恨了。
但是除了宣泄情绪,还有很多东西是值得反思的。
岸上救援永远优于岸下,能不下水绝不下水。那根绳子如果一开始就抛出来,民警原本不需要牺牲,他们的流程是有问题的。
你没法去要求被救助者的道德素质,对方就算是流氓,无赖,恶棍,警察只要接到了出警任务,还是要想办法组织科学有效的营救,怎么保护自己有时是比救对方更重要的事情。
遇到开放水域溺水,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报警。但大部分基层派出所在这方面的培训是不到位的,有些民警连游泳都不会,更别提训练有素的救生和急救。
李警官一看就没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完全是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用本能去舍己救人,他牺牲的实在太可惜了。
我强烈建议将救援和急救,纳入民警日常培训中,不要再发生今天这样的悲剧。
希望大家都能有个清醒的认知,那就是会游泳绝不等于开放水域不会溺水,更不等于可以救人。
我出去玩水都会随身带着浮板和一根救援绳,就是给溺水的人准备的。
如果实在没有岸上救援的条件,下水也要分情况。
如果是小孩溺水,我会毫不犹豫跳下去。
成年人(也包括一些已经发育跟成年人身形无异的十六七岁少年)溺水,别急着跳下去救人,更不要正面救人。否则很可能像视频里一样,求生的本能让ta爆发出惊人的力量,拼命拖住你把你往水里摁,除非孙杨这种精通游泳又体格壮硕的才有可能挣脱。
比较稳妥的方式是等ta已经呛得差不多了没有多少挣扎的力量了,绕到身后用反蛙泳的方式将其拽走。
自杀不救,不要轻易介入他人的因果。说句三观不正的话,如果一个人真的想死,就成全ta吧。
我也是别人的妈妈、女儿和妻子,我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不把自己生命当回事的陌生人。
心怀善意,雪中送炭就已经是普通人的能力极限了,不要去舍己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