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杨文报道 11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中旬在太原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太原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25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