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10号)要求和官方兽医确认程序,经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并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确认,现对永丰县黄亮程等47名合格的官方兽医予以任前公示。任命后的官方兽医实行统一制证,持证上岗,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9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或在今后工作中发现官方兽医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请与永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796-2320918。
来源: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叶初夏(WX:18979641813)
审核:欣晴(WX:1331933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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