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政策,政策里的故事。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系列政策微故事就业创业篇,主要讲述我省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以及退役后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
第二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培训你参加了吗?》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
○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培训工作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及时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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