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泉州一批学生、家长交通违法被查处!

文摘   2024-11-21 15:53   福建  

路口未观察就转弯

15岁少年被撞翻




2024年9月6日,安徽宿州。15岁的小沈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路口时,丝毫未观察路口通行状况便从道路最外侧向左转弯,结果一头撞上一辆绿灯正常直行的小汽车。

小沈虽然带了头盔但未戴在头上,摔倒时头部撞击地面,造成头部、面部受到较重伤害,此外还有身体多处受伤,万幸无生命危险。

交警调查认定,小沈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严查整治  警示曝光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鲤城、惠安、晋江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冬季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路段巡逻管控,针对一些家长、学生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查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对交通违法的学生进行了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其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






现将近期查处的学生、家长交通违法
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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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鲤  城

01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南俊路

02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南俊路

03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义全街


02
晋   江

违法地点:磁灶镇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3
惠   安


01

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


02

违法地点:东岭镇万道广场路段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


03

违法地点:东桥镇东桥街
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


04

违法地点:东桥镇东桥街
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


05

违法地点:螺阳镇世纪大道
交通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


06

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路
交通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超员载人



学生安全无小事,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公安交警提示,机动车行经学校路段要减速慢行,避让学生、校车,礼让斑马线。家长驾驶汽车接送学生的,驾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儿童要坐安全座椅,并规范停车、有序驶离。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的,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学生乘坐其他车辆上下学的,家长要尽好监护义务,不让学生乘坐超员车辆,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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