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24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并委托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业务范围:投标加分项证书报告办理;国网、南网招标培训、南网资格预审辅导;国网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一纸证明”办理;检测报告、校准报告、AAA信用等级、三大体系认证、南网互联互通、银行保函、异地跨省售后服务、杂志广告、微信公众广告、抽样检测咨询陈老师:18538506381(同微)注: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本次招标的协议库存需求为全省范围内预估需求计划,最终以订单执行实际下达的项目地区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00:1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完整投标文件通过“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递交。需要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的报价文件等电子投标文件,仍然需要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见附件3投标操作说明及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111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评标基地。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录制音视频备查。投标人可在开标后24小时内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查看及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如对开标报价有异议,可通过传真或电话的形式提出,开标异议受理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
“e链国网”一站式服务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371-61281097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模块技术支持电话:0371-61281519、0371-61281525中标服务费发票等事宜咨询电话:0371-67905538账号:41001501010050203241(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均为此账号)9.招投标相关财务要求
10.其他事项
11.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3.对于低价竞标等事项的提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4.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结果执行有关要求的通知7.《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配电变压器、环网柜)实物ID标签安装规范》业务范围:投标加分项证书报告办理;国网、南网招标培训、南网资格预审辅导;国网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一纸证明”办理;检测报告、校准报告、AAA信用等级、三大体系认证、南网互联互通、银行保函、异地跨省售后服务、杂志广告、微信公众广告、抽样检测咨询陈老师:18538506381(同微)来源: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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