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有“驴友”
在四川彭州境内九峰山
11月15日,四川省彭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伤者坠崖位置处于山体滑坡地段,救回后其因伤势过重在下山送医途中死亡。
通报称,伤者坠崖位置处于山体滑坡地段,落差百余米,能见度低并伴有低温降雨。
救援队发现伤者后,立即对其采取止血包扎、保暖,补充能量等急救措施,并通过分段绳索提拉和锚点横渡将其从崖底救回,因伤势过重在下山送医途中死亡。
通报提醒广大登山爱好者,山区气候多变、地形复杂,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请不要擅自进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值得关注的是,九峰山此前曾发生多起驴友失踪遇险的事故。龙门山镇政府工作人员曾表示,九峰山山顶没有信号,救援会很困难,不建议爬山。“上山路上,有森林防火的卡片提醒不要私自攀爬。”
李某系某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在网上发布“周日徒步登山野炊戏水一日游”的信息。张某看到信息后,向李某交纳了60元的费用,但在户外登山活动中,不幸意外坠落死亡。张某家属诉诸公堂后,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
李某组织户外活动,长期在网上“组群”,并收取一定费用,虽无旅行社之“名”,却有旅行社之“实”,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没有利益驱使,面对危险,怎会趋之若鹜?作为自助游的组织者,要看清活动的风险,履行应尽的义务,当好保驾护航的“安全员”。同样作为网络上“网红打卡点”的制造者、推荐者,也不能只顾流量,忽视危险。赚钱,别罔顾参与者的性命。别无视危险,把“刺激、冒险”当赚钱的噱头。
如何让违规冒险者警醒,这件事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任何“说走就走”的探险都应在规则框架下进行,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必须为自己的任性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野生景点”属于未开发景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短时间内无法做到人员疏散和撤离,极易造成伤亡事故。
登山的危险性容易被人忽视,很多人在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盲目出行,导致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社新媒体中心综合彭州市应急管理局 锦观新闻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