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上海复兴西路的人都知道,那里坐落着名为“玫瑰别墅”的7栋花园别墅。
为什么叫玫瑰别墅呢?
因为建造的时候在弄堂的地面上砌了玫瑰二字。
在这七栋别墅中,有一栋2号别墅建国后曾分给著名电影演员秦怡居住,但秦怡并非这栋别墅的主人。
它的真正的主人是一个叫蓝妮的女子,至今这栋宅子还是由她的后人继承拥有。
1996年,85岁的蓝妮在这栋别墅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站。
她的女儿孙穗芬女士继承了她的玫瑰别墅,孙女士辞世之后,由她的儿子们继承。
对于熟悉民国历史的人来说,恐怕就没有人不知道蓝妮了!
她就是中华民国之父孙中山的独子孙科的二夫人,当年她和孙科曾经就住在这栋花园别墅里。
1935年,蓝妮抛下一儿两女,独闯十里洋场,堪称女杰。
一次偶然的同学聚会,开启了蓝妮全新的人生,在这次同学会上,她认识了她人生中的第二个丈夫,彼时的立法院院长孙科,民国四大公子之一。
当时的孙科夫人陈淑英正在澳门养病,而孙科孤身一人在南京供职,多少有点无聊寂寞。
这孙科看见蓝妮,就直直地盯着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子,蓝妮这个苗族姑娘,一副天生的美人胚子,有着令人着迷的外貌。
她鼻梁高高的,眼镜瞳孔的颜色还湛蓝,所以别人都叫她“苗王公主”。
话说这蓝妮原名叫蓝业珍,可能是这个名字实在太普通了,恰巧自己的同学又给她取了一个外号“烂泥”,蓝妮也不生气,干脆就改成蓝妮了。
自从见到蓝妮之后,孙科就对蓝妮念念不忘,心驰神往。
彼时孤身一人的他就邀请蓝妮做他的私人秘书,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
不久之后,不管工作场合还是交际场合,孙科的身边总有一个美丽的女子陪伴左右。
从此他们的感情与日俱增,形影不离。
孙科也不顾世俗的看法和社会的压力,直接就娶了蓝妮。
从此蓝妮也正式成了孙家的媳妇,蓝妮也算是恪守妇道,尊重长辈,日后对孙科的母亲也很是照顾。
孙科娶蓝妮,并没有大肆张扬,仅仅摆了四桌酒席,也算是简简单单了。
话说这孙科娶了蓝妮,并没有动摇陈淑英的地位,反倒是伤害了孙科的另一个女人严霭娟,
实际上在两人交往之前,孙和严就已经同居多年,但孙科有了蓝之后,就彻底淡忘了这个严女士,彼时的严还有身孕,这让严很恼火,要告状,孙科为了息事宁人,只能答应负担母子的生活费用,此事才告一段落。
1938年,蓝妮在上海生下了她和孙科的孩子,孙穗芬。
8岁时,孙穗芬曾经在上海滩被绑架过,她母亲曾破费10万美金把她赎回。
后来孙穗芬在台湾当了一名空姐,其后在工作中认识了日后的丈夫,一位曾经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飞行员孙康威。
1957年,孙穗芬与孙康成结婚,1962年,蓝妮跟着自己的女儿一起寓居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直到1986年再次回到阔别几十年的上海,从此在上海安静地过完了她传奇的一生。
当然,在蓝妮遇到孙科之前,她却还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婚姻!
1912年,蓝妮出生在澳门一个富裕的苗族家庭。
蓝妮的祖父蓝和光,是前清光绪末年的举人,曾任广东香山县知事。
1900年,蓝家举家迁移至澳门,曾前往湖南、广东、浙江及澳门等地区经商,为蓝家创下了基业。
不久,蓝家迁居广州,后又赴上海。
蓝妮的父亲蓝剑俊早年热衷革命,曾参加过中国同盟会。
在黄兴部下担任过参谋长,其后更是远赴英国剑桥大学留学。
回国之后,蓝剑俊并没有加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阵营,而是和北洋军阀孙传芳拉上了关系。
因为孙传芳特别尊重知识分子,善于笼络人才,所以蓝妮的父亲也被物色其中。
并成为拜把子兄弟,后来更是被委任为江苏无锡税务局局长。
良好的家庭环境奠定了她日后的名媛气质。
1923年,蓝妮在南京读初中。
1927年,蓝妮回到上海智仁勇女子中学读高中。
在读了两年高中之后,蓝妮并没有继续读书,而是被迫嫁给了她的第一任丈夫李定国,并为这个家庭生养了三个孩子。
而她结婚时才18岁。
为什么蓝妮要那么早结婚呢?
原来在1926年,蓝妮的父亲蓝剑俊与好友陈保初一同外出时,途中遭歹徒袭击,好友当即中弹毙命。亲眼目睹友人被打死后,父亲回到家就精神失常了。
从此丧失了工作能力,只得长期在家休养。
为了给父亲治病,蓝家倾尽家资,但蓝妮父亲的病情并未好转。
蓝家的生活从此陷入困境。
为了缓解家庭的困难,蓝妮的母亲答应了时任南京政府财务部常务次长李调生的要求。
他提出愿意为其次子李定国聘娶蓝妮为媳妇,如果蓝家应承这门婚事,可以每月给蓝家津贴100元。
蓝家答应将女儿嫁给李定国。
就这样,蓝妮迎来了她的第一段婚姻。
1929年,正在学校读书的18岁蓝妮,出嫁给了李定国为妻。
蓝妮的丈夫李定国,1910年出生,毕业于上海法政大学。
两人结婚时李定国也只有20岁。
两人年龄倒是相仿,可是两人并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对于一个买卖式的婚姻来说两人并没有什么感情。
婚后两家的关系不对等,对蓝妮来说很痛苦,一个落寞衰落的家庭,一个是有头有面官僚家庭,所以李家自然不会把蓝家看在眼里,
只是蓝妮这位生性倔强,生活随便惯了的苗家女儿,很不适应。
她再也不想过这种生活,想想自己的老公,不务正业、无所事事,一事无成,整天待在家里,混吃等死,陶醉于安乐之中。
1934年,不到23岁却已经为李家生下三个孩子的蓝妮,再也不愿意做“生育机器”。
毅然与李定国离婚,抛下一儿两女,时年她年仅23岁。
她当时委托大律师吴凯声调解,后办理了离婚手续。
李某虽为财政部次长之子,并未付出任何赡养费用,即办妥了离婚事宜。
吴凯声后来遇到她,出于同情曾问她:“你离婚后怎么打算?”
她坦率地回答:“我身上现在还有几百块钱,用完以后,就去投黄浦江”。
当然,她并未跳黄浦江,而是机缘巧合遇上了孙科,在与孙科结婚之后,更是在日后经商,成了商界女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