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上一篇文章《碎碎念:国内为啥喜欢抢公章?有用吗?》,我们聊完国内的公章,这篇聊一下香港公司的章与签字。很多人说香港公司签字才有用,章没啥用,果真如此吗?香港公司真的只看签字不看章?
注册香港公司的时候,最后拿到的绿盒里面除了注册证书CR、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团成立表格、股票本、董事会议记录册之外,一般还会有三个章,即小圆章、长形章和钢印,如图:
网络上找了这三个章的图,小E大概说一下这三个章的用途吧。
1、香港公司小圆章
香港公司的小圆章应该是大家用的最多的。小圆章一般用来表明香港公司“知道某件事情”或是“证明某种行为”。一般加盖在进货单、对账单、付款凭证等应为香港公司知悉的事项,或者盖在合同文本的修改处,证明修改行为是该公司承认的。小圆章规格为圆形,排版方式通常为双边加内圈,外圈为公司的英文名称,两端加 “*”号,印章的颜色一般为蓝色或紫色,如图:
2、香港公司长条章
香港公司的长条章一般用于普通合同,并且必须配合受权人的签字。否则就算加盖了长条章,这份文件也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长条章规格为长方形,排版方式通常为上排刻香港公司中英文名称,下排刻受权人签字横线。且颜色通常为蓝色或紫色,但也有可能出现红色,如图:
3、香港公司钢印
从法律意义上说,香港公司的钢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香港公司公章,其使用场景也是较为严肃和重要的场景:如成文法律规定,必须采用契据的某些文件,如不动产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抵押合同、借贷合同、股票或其他证券加盖印鉴等特殊场景。香港公司钢印一般为圆形章,为方便使用,通常还会配备一副“夹子”。
与香港公司签署合同时,一般建议使用法团印章(钢印)或带有授权代表签字的长条章(原子章)。
然鹅,如香港公司章程内约定董事有权对外签字的,则要求公司必须用印就不妥,此时可要求签署公司出具公司章程作为书面证明。
根据香港的《公司条例》(第 622 章)第124条,香港公司的印章为可选项,不是必选项。以下为《公司条例》(第 622 章)关于印章的相关法律条款截图:
以下为公司注册处对于印章相关的几个常见问题的回答截图:
还是截图一下香港的《公司条例》(第 622 章)相关法律条款好了:
好像看起来,香港公司确实可以只看签字,不看章的样子。
然鹅,
只要你跟中国内地的公司打交道,你不盖个章,内地公司的法务还是心理犯嘀咕,除了叫你盖章之外,还要叫你盖个骑缝章,英文叫 Paging seal,应该属于咱们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单词了。
再就是你在做 VIE/红筹架构的时候,涉及到 37 号文登记的时候,外管局和银行还是会觉得光签字看上去不够正规,得盖个章,再签个字在首页的空白处。
想过 37 号文吗?
乖乖盖章去。
好了,写到这里,照例问一句:
香港的章,你们抢不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