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
会议任命杨正根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决定:杨正根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公开资料显示,杨正根,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一级高级法官。
他曾任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政策法规司司长,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保留正厅级),广东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等职,于2022年1月当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编辑|宋胜男 朱雨晨 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