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多地发布人才引起公告
引进储备教师公告以及教师招聘
具体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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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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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直学校
引进优秀储备教师3名
为提升锡盟教育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为盟直2所中学引进3名优秀储备教师。
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优秀储备教师3名(列入事业编制),其中,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1名、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2名。
引进程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告知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本次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
考试
1.报名结束后,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新版)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s://imnu.nmbys.cn/
2.考试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划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3.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人员使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新版)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s://imnu.nmbys.cn/
待遇保障
(一)薪酬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执行。
(二)对于签订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安家费;对于签订10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的,给予双倍安家费。
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5587(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查看详情:锡林郭勒盟盟直学校引进3名优秀储备教师的公告
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
高中学校招聘教师18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
招聘人数
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招聘教师18名,其中,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1名、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4名、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5名、多伦县第三中学8名。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
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或报名微信群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束后,按照10:1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10:1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呼伦贝尔市
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17名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7人。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含)。
3.资格条件:
(1)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报名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不包含独立院校和全日制专升本)、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其中,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引进人才报名开始日前。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及网络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与《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就业中心楼222教室
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其中,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需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岗位需求表》中指定邮箱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1月14日携带报名相关材料至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明;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6)报名人员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企业合同制人员的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注明,并在考察环节开展之前完成辞职手续,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同一岗位评估认定开考比例1:2。
4.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30比例的岗位加试结构化面试环节。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环节总成绩。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0比例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而超出1:30比例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0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方式
评估认定环节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评估认定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英语教师岗位除外),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具体要求将以《考试通知单》形式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试讲总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及海拉尔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应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于放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教师准入、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海拉尔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待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2025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后,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党委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2.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未能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2)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
(3)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呼伦贝市域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以聘用主管机关下发聘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呼伦贝尔市域外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拟引进人员公示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海拉尔第二中学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海拉尔第二中学监督举报电话:0470-8323017
四、其他
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详情: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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