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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未成年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汪清县人民法院组织我县30余名青少年及家长到我院开展主题为“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模拟法庭普法活动。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作为守卫绿水青山的法律利剑,正逐步显现出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力量。此次活动通过“身临其境”的方式使孩子们在威严的法庭中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了解到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恶劣后果,有助于增强青少年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国生态日设立背景
1997年4月11日,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来到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调研时指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安吉县余村考察,首次明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将8月15日确定为全国生态日。6月28日将其正式设立。
n 2024年8月11日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擘画发展目标蓝图,强调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止损害公共利益破坏城市美好形象的不文明行为。美丽中国建设为了人民,美丽中国建设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体。我们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锲而不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让我们一起期待2025年的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共绘美丽中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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