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年住房服务保障,留住青年人才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
郭海洋 三门峡团市委
联名提案者:
王梦 韩冰 李洋 茹江桦 姚峥
提案理由
青年,是最具活力和创新精神的群体。一座城市集聚的有为青年越多,青年居住和奋斗的环境越好,这座城市的竞争力、创新力就越强。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特别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因“才”施策,筑巢引凤,出台了切实可行的举措。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人才公寓供给不足,前期配租周期长、配租率和入住率低;性质属性界定不明确,租住对象复杂,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住房环境及地理位置条件较差,通勤不便,配套设施不够齐全,生活质量不高等。这些问题影响了青年在我市安居乐业、扎根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加强住房保障供给。充分整合公租房、廉租房、征地安置房等闲置资源,以租赁的形式纳入到人才公寓管理,丰富对人才公寓的地域选择。加强市场化运作,用好金融工具,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创新金融工具,利用税收优惠、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各类主体参与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积极完善“青年人才驿站”建设,加大企业公益租赁房源筹集力度,打造一站式申请端口,为来我市求职青年提供7至14天过渡期免费住宿,从而让更多逐梦而来的年轻人感受到三门峡城市的温度。
二是优化政策引导体系。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清晰界定人才公寓的概念、定义和租住对象,推动人才公寓成为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的标志性专属产品。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政策,将申请入住的条件放低、申请入住程序简化、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人才公寓入住新貌,成为吸引人才汇聚的重要砝码。畅通覆盖全市的人才公寓综合服务平台,满足租赁房源管理、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租赁市场大数据分析、信用档案管理等功能,减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以租房补贴、集体宿舍等形式帮助外来青年缓解住房压力。
三是打造青年发展社区。要顺应青年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公寓基础配套,做到房间内部设施齐全、“拎包入住”,同时公共区域打造自助办公、学习阅读、运动健身、共享会客等功能区,推动人才公寓打造成为居住空间、社交共享、思想引领的平台。强化“租购同权”,保障租住青年同等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不断丰富青年社区的社会融入功能,强化交友会客、文化服务、就业创业等功能,完善社区营造、技能培训等配套措施。
提案办理进行时
目前,我市保障青年人才住房主要有青年人才驿站、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四种方式。
一、青年人才驿站
青年人才驿站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到我市就业创业时提供的临时性免费住宿服务。“青年人才驿站”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团市委负责。申请入住青年人才驿站,须为三门峡市以外高校到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同等学力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到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参加求职应聘、创新创业、人才交流等活动,经认定后,可享受免费住宿服务。申请入住者年龄需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年龄),且非本地常住人口,无本地居住证。根据来三门峡所在区域,就近申请青年人才驿站住宿,每人可申请入住总计不超过7天(6晚)。目前,团市委在全市打造青年人才驿站11家,储备床位1000余张,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二、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指政府为满足特定人群住房需求投资建设的住房,包括为来我市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及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居住而提供的专家公寓和为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而建设的青年人才公寓,不超过3年免费居住。目前,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人才安居保障办法、人才公寓运营办法等制度,探索人才公寓运营模式,分级分类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市本级正在装修人才公寓892套,“十四五”末全市人才公寓规模将达到4100余套。
三、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房发放的补贴。在我市人才公寓未到位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标准为: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在我市租赁住房的,同级财政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同等学力的毕业生,包括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和河南省能源工业技师学院的学生,同级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最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青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落实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时发放的补贴,发放对象为引进到我市工作且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对经认定的A、B、C、D、E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同级财政分别发放购房补贴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
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从人才住房保障投入、提升人才住房保障水平、丰富人才住房保障渠道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住房保障供给方面
近年来,我市主要采取统建、自建、共建或整合现有的存量房产、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保障人才居住需求。
(一)利用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累计为我市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289户。其中,湖滨区163户、陕州区26户、灵宝市2户、渑池县1户、卢氏县84户、义马市13户。
(二)建设青年人才公寓720套。为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条件,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开工建设人才公寓720套,建筑面积5.92万平方米,可容纳1530名青年人才居住。
(三)用足用活政策,加大建设力度。打通人才公寓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通道,利用中央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计划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符合人才公寓标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898套。
二、优化政策引导体系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把人才安居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因“才”施策,筑巢引凤。
(一)出台政策文件。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三门峡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清晰界定了人才公寓的概念、定义和租住对象,明确了申请入住程序及退出机制。
(二)升级管理理念。2024年1月,市委人才领导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专程赴绍兴市、杭州市学习人才公寓管理理念、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市青年人才公寓经营管理办法;开发人才公寓申请小程序,方便青年人才线上办理,实现线上提交申请、办理入住、缴费等服务功能。
(三)扩大保障范围。鼓励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自建整合现有房源、发放租房补贴等方式,满足广大青年人才住房需求。
三、打造青年发展社区方面
(一)完善人才公寓基础配套。在人才公寓房间内部配备家具、家电等必需生活设施,实现拎包入住;在公寓外部进一步完善周边商超、卫生室等配套设施,满足人才生活居住需求。
(二)打造公共共享空间。邀请专业团队设计打造公共共享空间,打造自助办公、学习阅读、运动健身、共享会客等功能区,不断丰富青年社区的社会融入功能,强化交友会客、文化服务、就业创业等功能。
(三)优化服务水平。由专业服务管家提供贴心专属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人才沙龙、美食酒会、创业分享、主题讲座等人才联谊活动,提升青年人才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本报记者 师宝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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