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各社区、小区物业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及服务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8月15日,河口街道举办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动员暨专题培训会议,辖区物业公司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河口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志强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志强主任指出学习贯彻《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项重要工作,街道要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鼓励多元参加小区治理,引导业主在民主、法治的氛围中管理小区事务,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接着,河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筱华宣读专题学习《条例》活动学习计划、学习方式及考核及要求。随后,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徐勇对动员工作作总结讲话,徐勇书记强调,要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党的建设融入社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创新,强化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改革与创新,真正做到党建引领有力度,物业服务有温度,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动员会结束后,河口街道邀请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刘红君进行物业管理工作培训,刘红君同志围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从物业的概念和职责、业主权利、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物业服务合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结合物业服务纠纷案例以案释法,对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此次培训增强了工作人员物业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有利于促进社区、小区形成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和谐局面,为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础。
初审:赵岩 复审:周志华 终审:赵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