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炸用油不合格!安庆一小吃店被罚

政务   2025-01-08 11:14   安徽  

1月7日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

的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安庆市宜秀区临榆小吃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安庆市宜秀区临榆小吃店

法定代表人:李锡伟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煎炸过程用油,检验报告编号:ZQJY-2024-W1014644)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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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武晓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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