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猖狂!宜春黄某平(男)到案

文摘   2024-11-02 13:22   辽宁  
在这个时代
人民警察承受了超负之重
没有人民警察
就不可能有我们的平安生活
身处危难时刻或遭受侵害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警察
因为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

但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

暴力伤害自己的“守护神”

于心何忍?良心何安

如此行径,国法不容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6日19时30分许,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景中队民辅警在独城镇工商东路S309省道某超市附近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黄某平骑着二轮摩托车行驶到查处点附近,因其饮酒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不想自己被查获,遂将摩托车停靠在路边企图逃离躲避检查,没想到被现场交警发现。

经查,黄某平2021年7月因酒驾被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查获过,担心再次被查,所以黄某平以各种借口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多次沟通无果,交警通知独城派出所来现场协助,黄某平仍然拒绝配合吹气检测。
随后,黄某平被强制带至独城镇卫生院进行抽血检验。到达卫生院后,黄某平的亲属也赶到卫生院,黄某平见亲属到来,酒精上头推搡、拳打脚踢交警,企图用暴力抗拒执法。

在其被带入抽血室准备进行抽血检验时,又拿起室内凳子上的医疗废物垃圾桶(内有废弃被污染的针头、碎玻璃)往一名交警身上砸去。抽血结束后,交警及派出所民辅警让其在现场等待登记身份信息将血液送检,期间,黄某平一直多次出口辱骂现场民辅警。20时18分许,黄某平借故想要离开现场,交警让其原地稍等,黄某平拿起室内的拖把想要打人,被人抢下后,强行走到门口被交警阻拦,黄某平右手握拳对阻拦其离开现场的交警左脸颊打了一拳,之后,黄某平再次被交警控制预防其继续暴力殴打执法人员。

案件发生后,八景交警中队将案件移交给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收集证据,查明事实。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平被依法传唤,其对自己辱警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目前,黄某平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放纵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冲动是魔鬼,不尊重执法人员
轻则行政拘留,重则触犯刑法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于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法 律 链 接


什么是“袭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属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同时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袭警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入刑,其目的是为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尊重人民警察”的良好氛围。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捍卫者
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
在执法过程中遭到
拒不配合、暴力袭警、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时
公安机关将坚决“亮剑”
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来源:畅行高安

你好宜春
欢迎关注宜春的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