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一个离了谱的消息
跟放假有关的
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呢
近日
武汉市教育局回应
长江云新闻记者致电武汉市教育局,该局宣传处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取消寒暑假肯定是不实消息。记者询问教育局是否有要求武汉市中小学面向学生提供寒假托管服务,该工作人员回复道:“目前没有。”
寒暑假要取消?
不管寒暑假怎么样
能够确定的是
元旦假期要来啦~
明年元旦1月1日(周三)
放假1天,而且——
不调休!不调休!不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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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元旦加班工资
2025年1月1日属于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即: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工资×300%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换了工作新单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吗?
工作太忙了
今年的年休假可以调到明年一起休吗?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来源:大众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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