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为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工作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性格稳重、吃苦耐劳,工作适应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具有昆明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报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原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网络投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发至邮箱,并注明“公益岗应聘+姓名”。邮箱地址:kmwhmz@163.com。
3.报名需要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电子版;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扫描电子版;
4.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评报名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工资应发数为207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社会保险中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马老师
0871-63643566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区民政局
编辑:刘伸伸
编审:柴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