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儿童地下车库玩耍遭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2名儿童独自在车库玩耍

时事   2024-11-29 00:02   广东  


近日,广西玉林2岁儿童在小区地下车库骑车时,被汽车碾压身亡,交警部门已介入。



11月26日,该小区物业表示,曾多次提醒业主不要让小孩在地库玩耍,目前正等待交警部门的判定结果。



据相关媒体报道,玉林市官方人士称,事发后儿童已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儿童当时所处位置系司机视线盲区,事发后小区居民将儿童送医院抢救。事发时两名儿童独自在地下车库玩耍,遇难儿童2岁左右。


儿童独自在地库玩耍被碾压身亡,家长、肇事司机和小区物业三方责任如何划分?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记者,此次事件中,家长负有较大的监护不力责任,司机若未超速并存在视线盲区,则不存在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他表示,若物业尽到对地库的管理职责,则无需赔偿。


物业:肇事司机被柱子挡住视线,儿童身形小,误入车辆视线盲区


监控视频显示,11月23日19时24分,一名儿童在地下车库行车道中间玩平衡车,一辆汽车转弯时将其撞倒碾压。


26日,事发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曾多次提醒业主不要让小孩在地库玩耍,地下车库设有提醒标语,凹凸镜上张贴有安全提示,管家时不时会在朋友圈进行安全宣传。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司机转弯时被柱子挡住视线,其驾驶的SUV底盘较高,小孩身形小刚好被挡住。”其称,发生这个意外很痛心,对家长来说是一个血的教训,希望大家把自己的小孩监管到位,物业后续会加强这方面的安全宣传和管控。目前正等待交警部门的判定结果。


相关查询发现,儿童在地下车库被撞身亡的悲剧此前也有发生。2023年2月,广西南宁3岁男童与母亲在地库一前一后行走,一辆越野车撞倒男童致死。当地交管部门认定,司机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孩子横穿行车道,承担次要责任。


律师:家长负有较大的监护不力责任


此事在网上传播后,引发热议。有人称,现在地库遛娃遛狗的人越来越多,这里视线盲区太多,地下车库不是游乐场。还有人认为,2岁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在车库玩耍发生意外,应该是父母全责。


谭敏涛律师表示,对于家长而言,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负有较大的监护不力责任。


2岁儿童属于未成年人,明显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父母应当做好监管和看护,不能让孩子脱离视线范围,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家长放任2岁儿童在地下车库玩耍,本身就是将孩子置于危险之中,可以说,家长的安全意识不强导致孩子发生意外。”谭敏涛律师表示,2岁儿童的身形小,在骑车玩耍时,容易误入司机的视线盲区。


谭敏涛律师称,对于司机而言,需考虑司机是否超速,以及是否存在视线盲区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且机动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司机如果没有超速,并经查实确属视线盲区等情形,则不存在过错,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如果司机存在超速情况,司机则需要根据超速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物业而言,其对于地下车库具有管理职责,2岁孩子在地下车库玩耍被车碾压,物业是否应当担责,要看物业是否做到了劝阻、安全提醒以及风险提示等义务。


“如果地下车库设有警示标识,物业经常在小区里进行安全宣传,明确告知业主禁止在地下车库玩耍、逗留等,当孩子在地下车库玩耍,物业知晓后会及时劝阻,那么物业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无需对孩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谭敏涛律师称,如果物业并未尽到上述职责,则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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