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案
情
违法人员:晋某
违法时间:2024.11.01,下午16时54分许
违法地点:省道302线957km+50m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加桑 丨审核:扎西顿珠丨 终审:任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