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永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东安县白牙市镇某村开展常规巡察,村账中一张写着“付组长考察费”的差旅费报销单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过调查,该村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借机公款旅游的问题浮出水面,揭开了违规旅游的“隐形衣”。具体怎么回事呢?
2019年5月,东安县白牙市镇某村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刚商议完村中各项工作后,就有村组长提出要外出学习考察的想法。
东安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 吴吉:
组长们表示平时村组工作比较辛苦,就想趁空闲时间外出学习一下别的村是怎样发展村集体经济,再“顺路”出去旅游。
由于不能公款旅游,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蒋某祥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表示用公款出这笔费用违反规定,但是村组长们提出经费可以先自己垫付,考察回来后,如果能报销就村里报销,不能报销就自己负担。
最终,在村组长们的强烈要求下,村支两委还是同意了此次边考察边旅游的想法,并决定由时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四组组长蒋某新负责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此次活动。
2019年9月,在没有任何学习考察方案的情况下,蒋某新一行9人来到四川成都某乡村学习考察。然而,学习考察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后半程的目的地就改了道。在同行人员“想去峨眉山玩玩”“想去兵马俑看看”的建议下,作为领队的蒋某新没有拒绝,转而带队到乐山峨眉山、陕西西安等风景旅游区游玩。此次边考察边旅游,蒋某新等人共产生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33900元。
东安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 吴吉:
考察旅游回来后,村组长提出费用报销一事,由于该村属于城中村,村广人多,多年来村组长的工作量大,待遇却没有。
因为考虑到将此次旅游产生的费用作为村组长的补助,后来经过村集体研究决定,同意报销此次村组长外出学习考察的相关费用。2020年,时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四组组长蒋某新统一去村里报账,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蒋某祥在报账单上签署“审核同意”。钱报下来后,蒋某新和村组长等9人每人分得3767元。
东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 彭艳华:
问题曝光后,村党支部书记蒋某祥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四组组长蒋某新等其他8名村组长认识到错误,主动配合调查,并退赔违纪款。最终,村党支部书记蒋某祥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四组组长蒋某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旅游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东安县纪委监委紧盯违规旅游及其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针对各种违规旅游行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止违规旅游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东安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荣鹏林:
我们扎实开展纠风防腐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36次 ,发现问题133个,处理处分76人,印发通报10期。下一步,我们将紧盯重要节点、假期,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
下面请听清风评:随着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通过“挂名游”“借机游”“绕道游”等手段进行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且手段翻新、日益隐蔽。这充分凸显了“四风”问题的隐蔽性、复杂性和顽固性。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纪法意识,树牢自律底线,时刻保持警醒,不要把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培训当成待遇和福利,要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变相公款旅游,切莫贪图公家便宜、滥用权力、钻制度的空子。(来源:清风侠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