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个最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相亲故事,有点意思哦。
就在不久前,雨花人民法院处理了一个「高端」相亲的案子。
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小甜,一个名校金融硕士在读,马上就要踏入社会啦,但钱包里的钱并不多。
这个小妞儿能干,奖学金加上打工,竟然花了一万块报名了一个所谓的「高质量」相亲机构。
她的找对象标准挺有意思:
「年龄大点、离异或丧偶的,都没关系,只要有能力引领我的人生就好。」
相亲机构的「爱情导师」给她介绍了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优质」男士,听说这男士「有钱、有事业、有颜值」。
小甜一见钟情,心都化了。
但没想到,约会时这位男士太过分,想要和小甜亲密接触。
小甜坚决说「不」,然后立刻报警。
结果,法院一审查,这位男士竟然隐瞒已婚事实,还去相亲,欺骗了小甜的感情。
这做法太不地道了,既违背道德又违法,侵犯了小甜的权益。
法院判决这位男士赔偿小甜2万元精神损害费,还得给她道歉书。
看看小甜的条件,名校背景,金融硕士,将来进了券商,优质男不是一大把吗?何必花那个冤枉钱去相亲呢?
想想都觉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