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继续举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六场。
我们邀请省民政厅厅长肖模文先生,为大家介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用民政改革新作为绘就吉林人民幸福安康新画卷”有关情况。共同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民政厅副厅长杜文革先生、杨春霆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首先,请省民政厅厅长肖模文先生介绍情况。
省民政厅厅长 肖模文: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省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用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以心为笔、以情为墨、以创为魂,精心绘就吉林人民幸福美好新画卷。
一是聚焦“弱有所扶”,努力让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救助。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们将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建设,针对暂时性困难、支出型困难、特殊困难群体等不同类型设计不同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的组合套餐,并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及时发现遇困群众,并给予精准的救助与帮扶,做到政策找人。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与迁入地的城里人享受一样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待遇。针对困难群众更多的救助需求,我们将加快推动“物质+服务”的升级版救助模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社会融入等多元化服务。为了让群众更快捷、更便利申请救助,吉林市创新分层分类“智慧救助”模式,现已实现救助申请“指尖办”、救助受理“随时办”、救助审核“线上办”、救助确认“量化办”、救助监管“数字办”、救助帮扶“统筹办”。我们将全面深化“智慧救助”改革,建立智能化救助服务平台,让线上数据“多跑路”,线下困难群众“不跑腿”,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网上办、指尖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帮扶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制度体系,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慈善资源、服务资源等的引入,形成多元化的救助资源供给体系。
特殊困难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需要我们的格外关心关注。今年年初,我们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了6.25%,随着经济发展,还要逐步提高这个标准。同时,我们将大力开展康复辅具公益服务,继续在全省免费开展“儿童、青少年足脊异常筛查矫治”公益项目;持续开展“爱心助行”公益项目,免费为困难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增强参与社会能力。
二是聚焦“老有所养”,努力让老年人都能够幸福安康颐养天年。
截至2023年底,吉林省60周岁以上人口626.8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6.79%,高出全国5.69个百分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形势非常严峻。我们将加快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事业产业双轮驱动的吉林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将继续推进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白城市委主要领导实地研究、推动,集中力量破解经营用房、引进运营主体等难题。松原市民政局把一楼老干部活动室拿出来改造成老年食堂,并同步配建了老年驿站和慈善超市。通榆县民政局也把一楼改建成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三区一餐厅一平台”,可以为区内和周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服务、餐饮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文体娱乐服务、托养服务、家政服务等综合性养老服务。长白县推进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为全县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康复、养老托养等服务。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已经建成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6个,全省共有社区老年食堂1757个。明年我们将继续提请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全力推进,争取早日让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家门口的养老院”,吃到“家门口的暖心饭”。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体系建设。
在机构养老方面,将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监管力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养老床位供给。同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增加这一岗位的职业认同感和吸引力。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积极构建农村养老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断深化医养结合,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推动老龄事业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老龄工作相关单位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协调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挖掘老年人力人才资源,助力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为吉林振兴打造新的增长点。
三是聚焦“幼有所爱”,努力让困境儿童都能够得到温暖的关爱。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之一,更加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各界的关爱。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增长机制,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比如,延边州儿童福利院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利用院里的优质资源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集中食宿、接送上学等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让所有困境儿童都能够得到有效救助。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试点活动,给机构养育的困境儿童一个更加温馨、舒适的家。比如,白山市儿童福利院在帮助院区残障儿童康复的同时,又把服务向外延伸,启动了社区残障儿童康复救助拓展服务项目,开展集中康复、培训指导、居家干预、社区服务等多元化服务,极大满足了社会残障儿童综合性康复需求。进一步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针对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大关爱力度,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支持,扎实做好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各方面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除了物质保障,我们将更加注重精神关爱,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建立健全儿童心理健康关怀、教育支持、安全保障等机制。
对儿童的关爱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将建立完善对社会参与的鼓励机制,持续推进“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制定完善各类关爱服务清单,汇聚起儿童关爱保护的强大力量。
四是聚焦“善有所行”,让吉林大地处处充满慈心大爱。
慈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我省优良传统。我们将以打造“吉善慈心”品牌为抓手,全力完成好全会提出的“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重大改革任务。今年9月5日,《吉林省慈善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慈善事业改革取得重大成就,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修订配套政策,推进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积极推动慈善活动多元化,鼓励发展慈善信托、推动发展应急慈善、支持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推广“慈善+社区”新模式。目前,全省已建成各具特色的社区慈善基金1000多支,社区慈善基金年募集总额1360多万元,实施惠民服务项目650多个,受益群众达到25万余人次。强化科技赋能,支持慈善组织运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慈善募捐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推动慈善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慈善晚会、公益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大力弘扬“人人皆可慈善”理念;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慈善表彰活动,激发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慈善的热情。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让每个慈善组织、每项慈善活动、每笔慈善捐赠都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聚焦“治有所为”,让民政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更具效能。
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2.52万个,业务范围广泛、灵活性强,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社会组织,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吉林振兴大局,加快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完善鼓励政策、搭建平台载体等,做到用得好、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治理等,做到管得住、确保规范运行。另外,我们还将通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支撑;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打通城乡融合发展“最后一米”,让“小地名”发挥大作用。
六是聚焦“婚有和谐”,让婚姻真正成为幸福港湾。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婚姻习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立足职责,全力推进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攀比铺张等不良习俗,进一步提升群众精神风貌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婚恋观。强化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增强群众对婚姻家庭意义的认识。深耕甜蜜经济新业态,解锁助推经济发展的“幸福密码”。连续举办“简约新婚尚,传承好家风”专题文艺晚会,弘扬文明新风。
七是聚焦“逝有所安”,让殡葬服务切实回归公益属性。
生老病死皆民生。近年来,我们扎实推进殡葬改革,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让殡葬行业更加规范,公益属性更加突显。现在我省每一位逝者,殡葬四项基本费用平均只需1100元,真正消除了“死不起”的现象。下一步,我们还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服务能力。突出规范性,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机制,建立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突出惠民性,制定完善基本殡葬服务目录清单,扩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倡导移风易俗,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朋友们,民政事业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彰显着社会的良心、坚守着道德的底线、体现着文明的传承,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民政人干的是琐碎的事,操的是国家的心。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更多的关心民政、关注民政、理解民政、参与民政,为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供更多助力。广大民政工作者一定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用真情热情托起千万吉林人民满满的幸福,用信心决心交出吉林民政改革优异答卷。
老年助餐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两年纳入民生实事推进,累计建成社区老年食堂1757个,有效解决了居家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普遍欢迎。下一步,还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在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一是继续推动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在充分考虑各地老年人口规模、用餐需求、服务半径和现有餐饮资源状况,通过新建改建一批、完善拓展一批、社会合作一批、互助共建一批“四个一批”方式,继续建设一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选择具备条件的家庭设立助老餐桌,同村同组老年人自我服务、自供食材,抱团解决就餐难题。在推动过程中,要坚持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尊重老年人意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确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稳步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这是保证服务标准和老年人食品健康安全的必要前提。今年我们出台了《吉林省社区老年食堂建设与服务指南》,规范了社区老年食堂建设与服务标准。下一步还是要在加强监管上加大力度,在食品卫生、营养健康、价格设定、适老化配置、就餐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切实让老年人吃上放心饭、健康饭、可口饭。同时,要突出社区老年食堂的公益属性,突出“助”的功能,把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刚需切实解决好。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注重智慧赋能,建立完善助餐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智能终端,普及“刷脸”用餐方式,推广社会餐饮+委托服务、社区食堂+老年餐桌、中央厨房+专业配送、线上平台订餐+线下送餐、餐桌+课桌等老年助餐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助餐选择。采取邻里互助、志愿服务、送餐的方式,为广大农村老年人提供低价的助餐服务。继续开展“老年美食节”大赛等活动,加强对老年食堂服务人员的培训,让老年人享受专业厨师服务。东北盒饭很有东北特色。未来,我们将丰富送餐服务,借助社会物流企业,切实解决独居老人及行动不便的老人的餐饮问题。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以“坚持运营可持续”为原则,多举措确保老年食堂持续运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老年助餐服务建设及运营补助政策,在税费优惠、房租减免、人力支持、购买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经营主体降本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切实用好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着力打造一批优质助餐点和服务品牌,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助餐机构,创造更多可感可及可持续的助餐模式。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最弱势、最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请问下一步,吉林省在对这个群体的关爱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截至2024年11月底,我省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66人。近年来,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关爱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持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开展孤儿助医和助学项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2025年1月起,再次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785元;社会散居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3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同步提标。此次提标后,将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儿童的物质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目前,我省有公办儿童福利机构10个,收养儿童1124名。儿童福利机构是孤儿和事实无人供养儿童的日常生活场所,通俗些讲就是他们的“家”。我们把这些机构建设好一直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把孩子们的家打造得更舒适、更温馨。今年我们支持新建的延边州儿童福利院投入使用。下一步将重点推动三项工程建设,即新建辽源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四平市儿童福利院和白山市儿童福利院。在改造硬件设施的同时,在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深入开展“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让机构内的孩子们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推广白山市儿童福利院的经验,推动有条件的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面向机构外特殊儿童群体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和困境儿童养育、看护、照料、学前教育等服务。
三是高质量开展好儿童福利项目。持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孤儿结算医疗费用,保障孤儿健康成长。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并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利。
总之,对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我们要始终秉承总书记提出的“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的要求,履行好政府的职责,把孩子们的各项权益保障好、落实好。
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最基础的重点职责之一。社会救助的对象是困难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时刻挂念,强调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特殊困难群众”。
全省民政部门始终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全力扎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我们连续18年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643元和483元,分别比2023年提高5.1%和8.5%。我们全力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16.9万人持续给予保障,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中符合条件的2.5万人纳入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们不断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全省已有55个县(市、区)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加便捷高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均对“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部署,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围绕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温暖的救助服务。
一是推动救助对象梯度化。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合理划分困难群体,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针对性、精准性。重点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患人员,给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适度保障支出型困难群众,主要给予专项救助。及时保障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人员,主要给予急难临时救助。
二是推动救助管理智慧化。强化数字赋能,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跨部门数据交叉比对,及时反馈基层入户核查,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让“大数据”与“铁脚板”有效有机结合,加大“政策找人”力度,主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三是推动救助服务便捷化。拓展救助申请方式,开通“吉林救助”网上受理平台,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对因身体等原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的困难群众,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民政服务窗口办理,实现线上申请与线下申请自由选择。
四是推动救助内容多元化。“物质+服务”是社会救助改革的重要方向,我们将在物质救助基础上,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同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救助资源。
精神障碍具有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低治疗率、低康复率的“三高两低”特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因此承受很大的痛苦和负担。
目前,我省民政部门保障的服务对象中,精神、智力残疾1-4级有11.24万人,另外还有大量的非民政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对这一群体而言,仅靠我们有限的精神卫生机构很难满足他们的康复需求。为此,我们自2023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精康融合行动”,为精神障碍患者在家门口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工作中。
这个行动的具体计划是:第一年,50%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第二年,全省65%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第三年,全省80%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目前,全省民政系统累计下拨资金2000余万元,30个县(市、区)开展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实施这一行动,越来越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将享受方便可及、系统连续的康复服务,从而大大缓解精康患者和精康患者家庭的痛苦。
银发经济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是经济发展的新蓝海。近年来,省民政厅以旅居康养为切入点,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与天津、山西等20个省(区、市)签署《旅居康养战略合作倡议书》,与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海南、云南等8省区市共同成立了“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联盟,与广东、广西、浙江等多个省份签订了旅居养老协议,培育了延边的“圣水龙山”、长春的“国色天莲”“仁大医养”“祥祉园”“甘棠荟”等一大批旅居康养基地,为省内外老年人提供了多样、便捷、特色鲜明的旅居康养服务。长春欧亚拿出一万平方米,正在谋划建成永不落幕的老博会。
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承担起了老龄委办公室的职责,在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方面,将切实发挥好协调作用,努力推动银发经济。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目标任务举措。二是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引导更多优质资本投入养老产业,为银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和落实好相关惠企政策,推动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四是大力推动老年助餐、居家助老、养老照护、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扩大康复辅助器具、抗衰老等老年产品供给,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全力打造“吉养天年”养老服务品牌。五是积极促进产业融合,推动养老产业与教育、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结合,发展老年文化旅游、老年游学等项目。
地名,是最基础的社会公共信息。社会的经济发展,政府的决策规划,群众的衣食住行行,都需要地名的基础信息支撑。如果没有地名,我们就无法与亲友、社会乃至世界进行顺畅交流。我们每天生活在地名构建的信息网格之中,享受着地名带来的便捷生活,却常常忽视了“小地名”的“大作用”。
我省于2023年启动“乡村著名行动”,这里的著名行动有两层含义。一是给这个乡村起名,二是通过打造和宣传使这个村出名成名。我省这项行动包括实施“地名规划”“地名点亮”“地名信息服务”“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惠民”五大工程,确定20个省级先行区试点,命名居民点3147个,设置维护乡村地名标志4154个,采集上图地名信息7130余条,开展乡村地名文化宣传活动136余场,拍摄宣传片40多部,收录乡村保护名录地名445个;向高德、百度和腾讯地图上传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地名信息8000余条,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我们开车到农村,导航定位更准了,快递也有不少地方可以直达农户了。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以民政部即将出台的《乡村地名建设指南》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制定出台《吉林省乡村地名建设指南》,推动提升地名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
二是强化地名文化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地名故事”,深入挖掘地名故事中蕴含的文化基因和历史文脉,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编密地名网络。加强各类地名信息采集,加快推进乡村街路巷标志设置,力争在2025年底全省90%乡村街路巷全部完成命名,使全省乡村尽早有名成名。
社会组织遍布经济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城乡社区,分布广泛,是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有效激发社会活力,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比如,以省吉商联合会为代表的402家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在全省重大招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年都为我省引进了大量的外埠资金;比如,以省外国语大学为代表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22家民办高校,培养了大量专业型、应用型人才。仅省外国语大学,建校以来就培养了4万余名毕业生;再比如,全省经民政部门认定的239家慈善组织,近几年每年募集慈善资金近10亿元,广泛开展扶贫济困各类公益慈善活动,有效发挥了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主动参与和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改革、促发展。今年,我们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制定了《关于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文件。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包括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稳妥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下放异地商会审批权限,缩短登记办理时间、降低注册资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打造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措施,通过系列具体改革举措,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量增质升”。至2025年底力争实现三个数量增长和一个整体提升:即符合我省地域特点、行业特色和专精特新的行业协会商会实现数量增长、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和对外交流的外向型社会组织实现数量增长、服务民生保障的公益慈善组织实现数量增长,通过孵化培育、人才培训、示范带动,推动全省社会组织质量实现整体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3A以上社会组织要达到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5%以上。同时,打造50家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
二是抓服务,促引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平台优势,重点聚焦“五个一批”引领社会组织服务吉林振兴发展,即鼓励社会组织推出一批引领发展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社会组织积极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举措、支持社会组织培育一批品牌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一批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
三是抓规范、促提升。修订完善《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办法》《吉林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操作规程》,重新修订《吉林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批制度》,常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违规评选评奖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到2025年底,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社会组织比例达到90%以上。用社会组织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发展。
婚姻管理服务是民政部门的传统工作,关系每个家庭,关系社会稳定,十分重要。
近年来,省民政厅以深入推进婚俗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有效减轻了群众婚嫁负担,文明健康婚俗新风逐步形成。下一步还要继续大力推进。
一是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着力推进,我已经建立了11个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拓展,探索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路子、方法,传承和守护好祖先留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抵制攀比铺张等不良习俗,减轻群众结婚负担,进一步提升群众精神风貌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是推进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在群众身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婚恋观,提高结婚率、降低离婚率,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三是发展甜蜜经济。这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新“蓝海”,我们在长春国贸商都打造了婚庆喜事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下一步,将继续深挖婚恋产业富矿,探索“婚登+”产业融合新模式,积极发展文旅融合产品,推动婚姻登记处进商圈、进影院,打造一批以婚姻登记、婚俗文化、场景体验、婚纱摄影为一体的多元化服务平台,拉动温暖、情感消费的甜蜜经济,开创幸福事业,发展甜蜜经济。
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我们围绕新修订的《慈善法》和《吉林省慈善条例》,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计划将出台6个文件。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吉林省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吉林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修订工作,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和公开募捐活动的开展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原来公开募捐项目可以合并备案,新办法要求每一项应当单独备案,同一个募捐备案号只能开展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再比如,原募捐方案对合作方信息没有要求,新办法要求募捐方案必须有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同时,还提出了公开募捐活动持续时间不超过三年,重大突发事件募捐持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规定等等,这些都将使我们的监管更加精准、全面、具体。
另外,我们还起草了《吉林省慈善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出台,再加上明年计划修订的3部政策规章,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慈善事业监管制度体系。这个体系中,就包括了社会关注的慈善公信力建设问题,这也是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和全力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年初以来,我们组织实施了“阳光慈善”工程,要求全省慈善组织要将开展的慈善活动信息,必须在“慈善中国”平台上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9月份,我们深入开展了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慈善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体检。从目前看,应该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要把整治行动的成果巩固好、拓展好,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不断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切实让每一项慈善活动依法依规运行、每一笔善款使用都公开阳光透明。非常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慈善组织、慈善活动以及民政部门的监督,及时向我们反馈问题线索,与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慈善事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