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摘   2024-11-25 14:45   黑龙江  


各乡镇政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宁安市气象台预报,预计1125-27日全市有一次强雨雪、大风、降温天气,25-26日为主要降水时段。过程累计降水量为25~40毫米。新增积雪深度10~30厘米。本次过程降水相态复杂、雨雪范围广、雪量大,全市大部地区有雨夹雪转大到暴雪,局地可达暴雪,有特别严重的湿雪。受强雨雪、降温、大风天气影响,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风雪、风吹雪,能见度低,大部地区将出现较严重的道路冰雪和雪阻,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管线和设施的积雪、积冰,对交通运输、建筑设施、城市运营、能源保供、畜牧业、粮食仓储等有很大影响,请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宁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宁政发〔202112号)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标准,宁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2513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II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政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宁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冰雪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交通运输部门提醒采取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房屋内的人员。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应急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大棚等设施农业要注意防风保暖加固,进行棚室清雪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周浩

202411251330分 






END



编辑:盛子赫

制:张宏宇

总监制:李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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