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贯彻通知要求,精准把握平安建设内涵外延,提高平安桥东建设水平,11月11日上午,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全区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共计2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人员首先围绕平安建设的定义、主要任务、重点治理内容、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重点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会上,还对《条例》产生的背景、工作体制、风险防控、重点治理、共建共治、监督机制、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讲解。一是加强重点防治,回应群众关切。《条例》规定相关部门维护政治安全的职责,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高效协同的重大安保指挥体系,优化环京、环省、省内安保工作整体布局;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物品的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协调联动等作出规定;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相结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依法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机制,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规范,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处置新型风险;加强禁毒、消防、旅游和安全生产、学校安全、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防灾救灾、文物保护、档案保管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加强平安边界建设。二是践行共治理念,鼓励社会参与。《条例》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规定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并对网格员招聘、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作出规定,明确网格员主要职责;推进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作用;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和支持会员参与平安建设活动;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参加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公民参与平安建设,对平安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工作。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强化刚性约束。《条例》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平安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规定了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平安建设职责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平安建设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规定了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平安建设义务的法律责任。来源:区委政法委
编辑:小超 编审:周丽丽 审核:杨宏声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