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或“吊销”,还可以驾车上路行驶吗?
答案是:
“失驾”人员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
“失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由于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或未换证、记满12分且未按规定参加学习等原因,造成其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或注销,失去驾驶资格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但仍有部分“失驾”人员心存侥幸,
以为偷偷违法上路就无人知晓?
在大数据时代,
瞬间就能将你精准“锁定”!
自11月起,
古镇交警凭借大数据分析技术,
短短6天内,
便成功查获了10名“失驾”人员。
典型案例
11月1日7时41分,古镇交警在新兴大道冠德加油站对开路段截获一辆粤J号牌小轿车检查,随后并将驾车女子徐某及车辆带回大队进行核查。
据徐某交代,她于2022年6月因在江门市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因心存侥幸,以为跨了市就不会被“抓”到,所以“大胆”地开车上路。目前,徐某被依法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
同一天上午,古镇交警在华廷路灯都华庭对开路段成功拦截到涉嫌“失驾”人员李某所驾车辆粤S号牌小轿车。
经查,李某同样因2021年7月在古镇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期间,他知道驾驶证被吊销后不能开车,但为一时方便偶尔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查获。目前,李某被依法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
特别提醒:
“失驾”人员驾驶车辆,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请“失驾”人员勿侥幸!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
积极监督、及时劝阻身边“失驾”亲友。
中山交警将持续
严查严惩严防“失驾”人员上路驾驶,
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