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发现配偶的婚外情
如何维权
➤遭遇出轨,可以要求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中丈夫两度出轨,构成重大过错,妻子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什么是重大过错?如习惯性出轨,在妻子怀孕期间、哺乳期出轨等,往往考虑构成重大过错,同时,法院也会考虑过错行为的社会影响,对家庭是否有更深层次的影响等综合判断。
➤此类案件认定的难点?什么是有效证据?
实践中,难点往往在于出轨行为的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对方出轨至少应当完成初步的证明义务。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有特殊含义的红包,是可以证明精神出轨的。而对于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保证书、道歉书,能否达到证明出轨事实效果,一般会与当事人核实后,由法庭根据当事人的解释综合评价。
有效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来源应当合法,偷拍偷录的证据的合法性会存在问题。如果是当事人自认的证据,一般会认可其来源的合法性。证据的证明目的与待证事实也应当具有关联性。
➤出轨一方是否一定要支付损害赔偿金?支付标准如何?
一方面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也要看原告方的主张,如果产生了物质的损害,按照实际情况进赔偿,如果原告主张造成了精神损害,法院会进行酌定。
赔偿金的数额往往会考虑行为方式、过错的影响、夫妻双方的各自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也便于起到对出轨方惩处的效果。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会对无过错方进行多分财产。除了比例上的照顾,还可以进行选择权的照顾,如优先保护对财产的选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