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白天鹅诗歌奖征稿启事

文摘   2024-11-12 13:44   辽宁  

第十届中国白天鹅诗歌奖征稿启事

   十二载岁月更迭,十二载诗意栖居。白天鹅诗歌奖作为当下中国诗歌界的重要奖项之一,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关注,一批新秀伴随白天鹅的成长在诗坛崭露头角。十一年来,组委会先后在辽宁、黑龙江、江苏、北京、安徽等地召开颁奖暨采风诗会。特别是2018年、2019年2023年,由白天鹅诗歌奖组委会联合《诗潮》杂志社共同发起的全国“新青年诗会”三届分别于江苏常州、湖北大冶、黑龙江省建三江举办,将一批年轻有潜质的诗人推向崭新的诗歌高地,备受业界瞩目,为中国新诗繁荣和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现第十二届白天鹅诗歌奖征稿如下:

参赛须知 

1、大赛性质:公益性诗歌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稿件须未在报刊(包括公众号平台)上公开发表的诗作。

3、获奖作品结集出版(赠送入选作者样书)。

4、部分获奖作者,条件范围内者可优先获得《诗潮》第四届全国新青年诗会参会推荐资格。


参赛事宜

1、参赛对象:全球各界诗歌爱好者。特别关注新人及基层诗歌作者。 

2、征稿体裁:现代诗歌、散文诗、儿童诗。 

3、征稿主题:贴近生活、弘扬美好的纯净诗作。

4、投稿方式:来稿必须注明真实姓名、个人简介、照片、微信号、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并注明“白天鹅诗歌奖”大赛征稿字样。 

5、征稿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6、电子稿件请投大赛唯一指定邮箱:baitianeshige@sina.com (不接受纸质稿件,不接受微信投稿)

7、投稿要求:原创首发作品3首以内(新诗、儿童诗单首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80行);或散文诗500字以内(组章不超过1000字)。

8、邮件方式:注明稿件类别,如:【白天鹅诗歌奖】——新诗投稿:作者xxx。只接受一次性投稿,反复投稿及资料不全者一律取消参赛评选资格;

9、奖项设立:

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散文诗奖5名,儿童诗歌奖5名,优秀诗人奖10名星锐诗人奖10名,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以上获奖者均颁发特制证书和奖品;

10、结集出版:所有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白天鹅诗刊》拟开设专栏推荐本届获奖诗人诗作,优秀散文诗作品推荐《辽宁散文诗》纸刊发表。

1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背上述保证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负责。

12视征稿情况适时举办颁奖会,届时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参会,食宿免收费用(来回交通费自理)不收取会务费。


【特别说明】

1、第四届全国新青年诗会召开时间、地点和邀约名单,以具体情况为准。

2、微信公众号展示参赛作品时,收到的打赏归组委会所有,用于活动支出的补充。

3、其中金银铜奖作品自动参与《白天鹅诗刊》年度作品奖评选活动

13、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认可并接受以上启事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白天鹅诗歌奖组委会

                        2024年8月29日


白天鹅诗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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