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活动通知!
政务
2024-11-08 18:20
内蒙古
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安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薛家湾镇区、大路新区、沙圪堵镇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健康公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3次以上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一)献血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早晨需清淡饮食;(二)献血者在献血前2天不要饮酒、不吃油腻食物、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士不在月经期前后3天内献血;(三)献血完毕后,针眼要按压10分钟,4小时后拆去绷带、2天内针眼处不沾水,不熬夜、不饮酒,不参加高空作业、不长途驾车、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生命因你而延续,希望因你而点燃。当我们伸出臂膀,献出那宝贵的血液时,不仅为需要帮助的人点燃了希望之光,更为这个世界注入了无尽的温暖与力量。让我们一起走进献血的世界,感受那份无私奉献的喜悦与自豪。让我们用热血铸就生命的奇迹,用爱心点亮未来的希望!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准格尔旗发布
让更多的人,认识准格尔,了解准格尔,关注准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