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朝阳style"关注我
缴
费
提
醒
尊敬的缴费人:
我省属期为11月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批扣将于15日起陆续开始,如果您选择了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费,请务必于11月15日前在您的协议账户中存足费款,以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从而影响您未来社保待遇。您也可以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等渠道自行缴费。
另外:根据全省调整缴费基数补差工作安排,我省已统一生成1-8月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应缴数据,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自行确认并于2024年底前缴纳。
2024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转载自其他平台或媒体的文章,本平台将注明来源及作者,但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本平台将更正来源及作者或依据著作权人意见删除该文,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转发提醒身边的朋友!点赞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