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征兵报名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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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可在征兵网首页“政策法规”栏查询
男兵:
上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18时
女兵:
上半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18时
1.开始:
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首页,点击“ 兵役登记 ”;
(如果你是第一次来的男生,直接从“兵役登记”进入页面就可以了;否则就从“ 应征报名(男兵)”进入页面)
(在此页面中,会告知我们报名时间以及参军的政策说明,看完后,点击“初次兵役登记 ”,迈出你军旅生涯的第一步吧!)
2.登入系统:
(若未进行注册,需要在页面上点击“注册”按钮去注册一个学信网账号后进行登录就行了。)
(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登录系统以后,点击右侧的“开始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啦!
3.填写信息:
点击“开始兵役登记”按钮后,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填写民族、政治面貌、常住户籍所在地、籍贯、婚姻状况、学历信息(学历、学业情况、学校名称、所学专业)、从业类别、职业资格证书、户籍类别、独生子女、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家庭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点击提交后即完成兵役登记。
若要进行2025年参军报名,请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按钮,完善个人信息。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7)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大学生入伍和进藏进疆服役奖励金。从我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生(含在校生和新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征集到西藏、新疆两地服义务兵役的家庭,通过增发家庭优待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奖励金。
目前执行标准: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研究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增发20000元,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增发12000元,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本专科)增发8000元,全日制在校生和新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5%增发。征集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的义务兵,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5%增发。(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4293元每年。)
(1)生活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2)家庭优待。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
(3)选取军士。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②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4)选拔军官。①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②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二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武装部现场咨询
也可通过电话咨询
潼南区征兵咨询电话
023-87283988
023-44341980
来源:区人武部
编辑:丁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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