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改则交警快速处置
改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有序开展各类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13日22时许,改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红色大货车在改则县一小门口闯红灯通行,该路段人员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接报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核实举报信息,查证属实后,于次日12时许成功找到藏DF8***号牌大货车及违法行为人索某。通过询问,索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改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索某驾驶藏DF8***号牌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并处200元罚款。
改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道路交通安全陋习,做到安全驾车、文明出行,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平安改则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俊萍
初审:平措卓玛
终审:格桑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