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医保丨双通道药品管理政策(第十五期)

文摘   2024-09-30 23:57   山西  

点击蓝字 设置星标 重要消息不再错过推送


什么叫“双通道”? 

“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双通道”管理药品(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品)也称特殊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

参保患者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在“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双通道”药品认定标准 和认定材料是什么?
严格按照《山西省医保特药适应病种用药认定标准和所需材料》文件规定,全省统一门诊特药使用认定标准和认定材料。
“双通道”药
  品向哪里申请?
在本县域内向沁水县人民医院提交申请进行认定。
“双通道”药品
  的支付政策是什么?
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执行全省统一的支付政策。

原首批6个特药(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仍按原规定按70%支付。

其它“双通道”管理药品全省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药店使用“双通道”药品时,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政策。职工医保统一按70%的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医保按60%的比例支付。

参保患者按规定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发生的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执行“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报销比例。
“双通道”药
  包括哪些?
从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医保乙类管理的药品目录中筛选出252种药品纳入2024年“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具体名单附后)。
我县“双通道”药品的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和定点药店有哪些?
目前,我县“双通道”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药店有沁水县人民医院和山西蓝九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沁水县新建西街药房沁水县新建西街(康瑞苑小区住宅一楼一层)。
咨询电话:0356-3181589

沁水县医疗保障局


附件:


编辑:豆田利 | 责编:于丽芳

审核:景东升 崔海峰




关注
沁水融媒 今日沁水微信平台
重磅权威信息 随手轻松获取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证号:14120210027
投稿邮箱:qsrmggq@163.com



喜欢本文就点赞分享一下吧


沁水融媒
新闻资讯 互动交流 品牌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