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推动市民安全出行好风貌

民生   2024-11-20 18:09   山西  



黄河新闻网运城讯(记者孔德静)自《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一段时间。近日,记者观察到,这些新规定已走进市民的日常生活,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变得更加规范,城市道路也更加安全有序,市民们也普遍感到,这样的改变让他们的出行更加安心。

图为沃尔玛十字路口的骑行市民戴着头盔。

图为百货大楼十字路口等待绿灯。

安全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头盔戴了吗?”这句话已经成为运城市民出行前的必备问候。1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记者在中心城区多个路口观察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大幅提升。在沃尔玛岗,佩戴率超过80%,而在百货大楼岗,交警大队民辅警的宣传教育下,头盔佩戴率几乎达到100%。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运城市各级交管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条例》实施的首日,交管部门在多个重点路段对未规范佩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查处行动将在全市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常态化进行。

市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等方式了解到《条例》的实施,普遍表示支持并自觉遵守。一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骑电动自行车出门,第一件事就是戴头盔。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图为交警向市民宣讲《条例》。

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条例》的实施,不仅是法律法规的执行,更是一场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活动。盐湖交警大队联合运城市自行车电动车协会走进南风广场,开展主题为“讲新规宣《条例》 文明出行你我他”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有奖问答互动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

此外,万荣、临猗、河津、夏县、稷山等各县交警部门也走进社区、广场、农村地区、大街小巷,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页,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市民的安全意识,也为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基础。

市民反响积极,安全意识提高




市民对《条例》的反响普遍积极。许多市民表示,虽然刚开始佩戴头盔有些不习惯,但逐渐意识到这是保障自身安全的必要措施。一位市民说:“挺好的,之前我也没有戴头盔的习惯,《条例》的施行加上民警的督促,才让我养成了这个习惯,给我们增加了安全保障。”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仍有部分市民存在头盔“带”而未“戴”的现象。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每一位市民都能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

随着《条例》的实施,运城市的道路交通环境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市民们不仅自己遵守规定,还会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注意交通安全,在一些社区,居民自发组织起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条例》实施的这段时间以来,运城市民的安全出行习惯正在逐步养成,安全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这一切的改变,离不开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和市民的自觉遵守。据了解,相关部门将继续倾听市民的声音,不断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一位出行者的安全,也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并遵守《条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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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邵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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