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和信用惩戒。欢迎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举报电话:
0797-4283078
(定南法院“执行110”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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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县人民法院
版式:黄宇彤
编辑:张睿